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人文教育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项管理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组 长:温国政
副组长:石海英、姜玉霞
成 员:陈 亮、安 达、乌日娜、常淼婷、王士增、
哈 达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监察各学生相关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主 任:石海英
成 员:陈 亮、安 达、乌日娜、常淼婷、王士增、
哈 达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3、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项工作小组:
1、综合测评小组:石海英、陈亮、安达、哈达、王士增、常淼婷、乌日娜、学院学习部学生、学院办公室学生。
工作职责:对学院各年级的综合测评进行统计。
2、贫困生数据库及助学金评议小组:石海英、陈亮、安达、哈达、王士增、常淼婷、乌日娜、学院生活部学生、学院办公室学生。
工作职责:对学院的贫困生数据库建立及助学金的发放进行评议工作。
下辖各年级评议小组:
2018级应用心理学:乌日娜、姜懿浩、赵日琛、冀雅菲、李鑫、李胤兴、郭萱、张巍、白雨婷、张晓杰、李悦;
2019级应用心理学:常淼婷、郭昊、赵元婧、韩媛、李心如、胡津瑄、李浩爽;
2020级应用心理学:王士增、赵易、高可凡、朱远航、马海金、刘也、初月、王可怡、玛希毕力格;
2021级应用心理学:哈达、李佳殊、张冉岳、刘苗苗、李想、邓晓洋、宋思颖、陈薇、何鹏宇。
工作职责:对班级的贫困生数据库建立及助学金的发放进行评议工作。
3、评优评奖评议小组:石海英、陈亮、安达、哈达、王士增、常淼婷、乌日娜、学院学习部学生、学院办公室学生。
工作职责:对学院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及各项奖学金进行评议工作。
此通知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文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