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研(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风和学风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评估督导机制,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办法》,经学院直属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人文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国政
副主任:石海英 姜玉霞
成 员:王炳元 赵翠萍 李 玮 韩艳萍 李 波
齐文娟 王士增 杨 丽 辛红梅 马 杰
韩 宇
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由韩宇兼任联络员。
联系电话:0471-6653256
此通知
附件:人文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文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人文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组成员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听课制度》要求,对本学院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指导,学院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每学年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负责人每人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并做好听课记录及反馈工作;
2.对学院教学组织、运行、质量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普遍性或个别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学院及时反馈有关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
3.对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运行各环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核等)管理等教学质量要素提供咨询和建议;
4.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
5.参与学院的教学专项检查、评价活动。包括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巡视,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及各类教学档案的检查与评价等;
6.参加学院学生信息员会议,跟踪督导相关教学工作整改情况;
7.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