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研(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文教育学院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经学院直属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人文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温国政
副主任:石海英 姜玉霞
成 员:王炳元 赵翠萍 李 玮 韩艳萍 李 波
齐文娟 王士增 杨 丽 辛红梅 马 杰
韩 宇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由马杰兼任联络员。
联系电话:0471-6653258
此通知
附件:人文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人文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人文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就学院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供咨询;
2.指导拟订学院承担的专业课、通识教育课程整体规划,以及学院的招生、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对学院开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3.指导学院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评估效果;
4.评审院级教学、科研奖项,推荐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及教学研究项目;
5.认定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为学院职称评审、绩效奖金发放提供参考;
6.研究、论证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案;
7. 组织、开展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
8.对其它涉及教学工作的问题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