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培育良好教风,针对近期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现对课堂教学规范和秩序作如下要求和安排,请各教研室、实验室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一、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有跨教研室上课的经历,并准备在下一学期继续跨教研室上课的老师必须在2021-
2022学年第二学期完成至少10学时的听课任务,且在学期末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试讲中通过考核方可继续跨教研室上课。如无法通过试讲考核则不能继续跨教研室上课,须进行新一轮听课、试讲,合格后方可跨教研室上课。
二、此前没有跨教研室上课经历,但有意在新学期跨教研室上课的老师须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在新学期完成至少10学时的听课任务,且在学期末学院组织的试讲中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跨教研室上课资格。
三、2021年新入职教师及新转入教师须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至少完成12学时的听课任务,且在学期末组织的试讲中通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考核方可继续上课。如无法通过试讲考核则不能继续上课,须进行新一轮听课、试讲,合格后方可恢复授课资格。
四、2021年之后新入职教师及新转入教师必须先完成一学期至少18学时的听课任务,且在通过考核方可获得授课资格。如无法通过试讲考核则不能授课,须进行新一轮听课、试讲,合格后方可获得授课资格。
五、根据《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度校本部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主聘岗位为一线教学、科研和教辅岗位教职工在党群行政部门及管理服务性质的教学教辅岗位有任职的处级、科级干部,2021年起,将设定授课工作量上限:处级干部为72学时,科级干部为144学时。
六、上述内容由人文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